沒有一套內部監控方針或清單能適用於所有發行人。內部監控系統應涵蓋發行人(包括其附屬公司)的所有活動及營運。
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應(其中包括):
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通常包含以下元素:
發行人須確保持續檢討內部監控系統以確保其穩妥有效。董事會負責檢討內部監控系統的成效,並須最少每年檢討一次。 內部監控檢討的範圍及頻次何謂合適,並無劃一準則,但董事會可考慮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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