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股票期權持倉限額於6月1日生效
- 全新的三級制架構:持倉限額分別為50,000張合約、100,000張合約及150,000張合約
- 每年檢討持倉限額,按市場發展需要作出調整
- 可因應正股發行人的公司行動調整合約股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宣布將於2017年6月1日實施修訂股票期權持倉限額模式,新的限額將於同日生效。
香港交易所實施修訂股票期權持倉限額模式,令香港股票期權持倉限額機制更符合國際慣例,確保個別持倉限額在未來長期適用。有關修訂將進一步完善香港衍生產品市場,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在2016年4月的市場諮詢中,修訂股票期權持倉限額模式的建議得到市場大力支持,其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建議改進香港持倉限額制度而進行諮詢時,亦獲市場贊同。
香港交易所修訂股票期權持倉限額模式重點
- 實行三級制,改善實際只有單一持倉限額的情況 - 參照相關股票的市值及流通量及其他因素,就每個股票期權類別計算一個合約等值數目。股票期權持倉限額建議改為50,000張合約、100,000張合約及150,000張合約三級;每個股票期權類別的持倉限額級別根據合約等值數目釐定。
- 定期檢討機制 - 每年檢討所有股票期權類別的持倉限額一次,有需要時調整確保配合市場發展。
- 根據公司行動作出調整 - 或會因應股份拆細或合併等公司行動而調整受影響股票期權的合約股數,以維持合約的名義金額。
有關股票期權持倉限額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最新通告、相關諮詢文件及諮詢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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