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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香港交易所刊發有關短暫停牌的諮詢總結

企業
监管通讯
2013年3月15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刊發有關短暫停牌的諮詢總結。諮詢結果顯示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聯交所的建議:准許上市發行人於聯交所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1公告,但其股份須短暫停牌。

聯交所於2012727日刊發諮詢文件,建議實施短暫停牌以容許上市發行人在其股份作短暫停牌下於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息公告,並就建議中的短暫停牌模式諮詢市場意見。諮詢期已於2012108日結束。

聯交所共收到58份來自上市公司、專業團體/業界組織、交易所參與者、經紀組織及個別人士的回應意見,謹此感謝所有回應人士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諮詢文件諮詢總結連同回應人士的意見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有關短暫停牌的常問問題載於以下附錄。

香港交易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科主管戴林瀚表示:「我們明白到因應短暫停牌建議(尤其是盤中競價)的實施,交易所參與者將需配合並大幅改動其系統及運作。因此,我們將會因應未來推出其他主要市場基建項目的實施時間,同步推出短暫停牌新機制,以減省市場參與者的系統改動及測試工作。」

有見一些回應人士對改動工作的關注,聯交所給予市場充足準備時間。因此,短暫停牌不會在2014年中之前實施,具體實施日期及時間表將容後公布。

1 因應上市公司披露內幕消息的持續責任獲賦予法定效力後而相應作出的《上市規則》修訂已於
201311日生效,在諮詢總結內「股價敏感資料」一詞已改為「內幕消息」。

附錄

有關短暫停牌建議的常問問題

一般事宜
問題1. 甚麼是短暫停牌?
短暫停牌一般指一隻證券或一組證券基於預期將發生或要回應可影響該證券或該組證券的異常事件或情況而短暫中斷交易。此舉可讓發行人適時發布內幕消息供市場評估,並容許公眾有一段時間評估有關資料。
問題2. 實施短暫停牌的目的是甚麼? 現時,發行人不可於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息。如於交易時間內出現須予披露的事情,須即時停牌,並只可於刊發公告後的交易時段復牌。 香港交易所實施短暫停牌可容許內幕消息於交易時間內適時發布,以供市場及時作出評估。此舉可大幅縮減交易暫時中斷的時間。有關實施短暫停牌帶來的好處,詳見以下問題3  
問題3. 短暫停牌能為市場帶來甚麼好處? 實施短暫停牌可多方面令發行人、投資者及其他市場參與者受惠,並有助提高市場競爭力。
i. 發行人將可在聯交所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息。
 
ii. 提供機制內幕消息可於聯交所交易時間內充分發布,供市場適時作出評估。
 
iii. 可大大縮短交易中斷時間,因為證券交易可於刊發內幕消息公告並經短暫停牌後恢復,增加投資者交易的機會。
 
iv. 若股份在聯交所及海外交易所同時上市而兩者的交易時間重疊,內幕消息將可在兩地市場同步發布。因此,這有助避免香港投資者在資訊獲取及交易機會方面的不利條件,提升聯交所的競爭力。
 
v. 可利便投資者在交易日結束前將結構性產品、股票期權、股票期貨及其他產品的未平倉合約平倉,而毋須承擔隔夜風險。
 
vi. 可提供更準確的即日證券價格,因上市公司發布會影響其證券價值的重大資料後,價格釐定過程可儘快重新開始,這些消息將迅即反映在有關證券的最新價格之上。
 
vii. 使香港與其他主要市場的常規看齊。
短暫停牌模式  
問題4. 聯交所建議的短暫停牌模式是怎樣? 聯交所可應上市發行人的要求批准短暫停牌,讓其在交易時間內於「披露易」網站刊發內幕消息公告,而短暫停牌最長為兩個交易日。 發行人未能在最長時限內刊發內幕消息公告,該短暫停牌將告失效並自動轉為「停牌」。此後,發行人須按現行的資訊發布安排,在登載時段2內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其股份將於公告刊登後的交易時段復牌。
2 現時發行人在「披露易」網站刊登公告的登載時段共有三段:(i)上午6時至830分;(ii)中午12時至1230分;(iii)下午415分至晚上11時(下一個營業日前的公眾假期為下午6時至晚上8時)。
 
問題5. 為何短暫停牌最長需要兩個交易日? 短暫停牌最長為兩個交易日,是考慮到要給予上市發行人充足準備時間,以尋求董事批准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尤其是有些發行人的董事身在海外或未能即時聯絡。2011年約有60%的停牌維持兩個交易日。香港交易所曾參考海外市場做法。澳洲和新加坡短暫停牌的最長時間分別為兩個交易日及三個交易日。 要求短暫停牌的發行人應該盡快備妥及刊發內幕消息公告,並無論如何於短暫停牌實施後的下一個交易日結束前刊發有關公告。有關發行人若未能在兩個交易日限期內刊發內幕消息的安排,請參閱上文問題4  
問題6. 為何香港交易所不選擇在交易時間內發布內幕消息而毋須短暫停牌的模式(如英國模式)? 短暫停牌的目的是給予投資者時間評估資料。由於香港市場的散戶投資者群組相對龐大(不像英國主要都是機構投資者,可迅速獲取並消化消息),他們需要充足時間掌握資訊。因此,在考慮到本地市場特色後,短暫停牌機制較為合適,香港交易所建議的模式亦獲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  
問題7. 短暫停牌是否適用於所有類別公告? 有關模式只適用於在交易時間內刊發的內幕消息公告。現行在交易時間以外刊發業績公告及非內幕消息公告的安排維持不變。如發行人可提供合理理由,聯交所或會批准發行人短暫停牌以刊發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所會先研究實施短暫停牌後於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息的經驗,才再考慮其他類別公告否一併採用短暫停牌安排。  
問題8. 短暫停牌何時結束? 根據有關模式,發行人於「披露易」網站刊登內幕消息公告後至少30分鐘始可恢復其股份交易。任何復牌須於每小時的正點15分、30分或45分開始30分鐘的短暫停牌不包括發行人編制公告所用時間,因此發行人在要求短暫停牌前準備好其可供刊發的內幕消息公告。 有關模式規定短暫停牌結束後須有至少30分鐘的交易時間(包括10分鐘競價交易時段及20分鐘持續交易)。因此,於正常交易日中,最後復牌時間為下午330分。  
問題9. 在短暫停牌前輸入的未完成買賣盤會如何處理? 根據有關模式,所有在短暫停牌前輸入的證券(包括相關的衍生權證及牛熊證)買賣盤將由聯交所於短暫停牌時自動取消,而相關股票期權/股票期貨的所有未完成買賣盤亦會由系統在正股短暫停牌時自動取消,此與香港交易所股票期權及股票期貨市場的現行安排相同。
問題10. 根據有關模式,短暫停牌結束後會否設有競價交易時段? 為方便價格釐定,短暫停牌結束後,在證券市場的相關證券及結構性產品將進行單一價格競價。此與海外市場做法一致;所有實施短暫停牌的海外市場在交易恢復後均進行單一價格競價。
單一價格競價機制與現行開市前時段的做法相同;現行的開市前時段自2002年實施以來一直運作暢順,防止開市時價格大幅波動及可能出現的操控。
競價交易時段將維持10分鐘,包括7分鐘的輸入買賣盤時段,之後各1分鐘的對盤前時段、對盤時段及暫停時段。競價交易時段結束後隨即開始交易
若停牌證券在下午交易時段開始時復牌,單一價格競價亦將適用。
單一價格競價將不適用於聯交所的股票期權及股票期貨。相關股票期權及股票期貨將於正股單一價格競價完成後始恢復交易。  
問題11. 若發行人並無要求短暫停牌或停牌但在午休登載時段(即中午12時至12時30分)刊發內幕消息公告,單一價格競價(即上文問題10所述)是否適用? 適用。為保持一致性,單一價格競價亦將適用於在午休登載時段刊發了內幕消息公告的相關證券(包括衍生權證及牛熊證),以便市場在下午交易時段開始時為有關證券釐定價格。根據計劃中的安排,聯交所將於單一價格競價開始前(即下午1時前)自動取消所有買賣盤。
問題12. 交易市場的交易安排會有哪些改動計劃? 與交易安排有關的主要建議 券市場
(a) 結束短暫停牌的時間。股份交易於內幕消息公告在「披露易」網站刊登後不少於30分鐘始恢復。任何復牌須於每小時的正點、15分、30分或45分開始
 
(b) 短暫停牌結束後最短交易時間。短暫停牌結束後須有至少30分鐘的交易時間(包括10分鐘競價交易時段及20分鐘持續交易)。
 
(c) 短暫停牌結束後證券進行盤中競價。為方便價格釐定,短暫停牌結束後,在證券市場的相關證券及任何有關的結構性產品將進行10分鐘的單一價格競價。
 
(d) 買賣盤處理。所有於短暫停牌前在證券市場輸入的買賣盤(包括證券及其相關結構性產品的買賣盤)將由聯交所於短暫停牌時自動取消。
 
衍生產品市場
(a) 處理股票期權及股票期貨買賣盤的做法將維持不變。系統會在正股短暫停牌時自動清除所有未完成的買賣盤。 
 
(b) 交易時段的盤中競價不適用於香港交易所的股票期權及股票期貨市場。如上所述,相關股票期權及股票期貨將待正股的盤中競價完成後始恢復交易。 
問題13. 投資者如何取得短暫停牌資料,包括所發布的內幕消息公告及恢復交易的時間? 為方便投資者容易及快速查閱有關短暫停牌的資料發布,也減低遺漏查閱內幕消息公告的風險,香港交易所會透過旗下不同的渠道(包括「披露易」網站)在特設的資訊版頁提供所需資料(如開始及結束短暫停牌的時間等)。
問題14. 201311日起,《上市規則》就上市發行人持續披露內幕消息的責任獲賦予法定效力作出多項相應修訂,其中一項就是加入「短暫停牌」及其定義。那現行的「短暫停牌」與在短暫停牌的諮詢文件/諮詢總結中所述的可有不同?
按《上市規則》第一章的定義,「短暫停牌」指發行人的證券交易按要求或指令中斷不超過兩個交易日以待按《上市規則》規定披露資料。現時的短暫停牌是指「短時間」的暫停交易,現行《上市規則》中有關停牌的規定一般適用。舉例說:現時發行人不得在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息。若交易時間內觸發披露責任,交易須即時暫停,待刊發公告後的交易時段方可恢復買賣。《諮詢文件》/《諮詢總結》所述的「短暫停牌」則不同,因為其准許發行人在其股份作短暫停牌下於交易時間內刊發內幕消息。
聯交所預期現行《上市規則》所界定的「短暫停牌」一詞將維持不變,但《上市規則》內將會有其他因為執行短暫停牌模式而須作出相關修訂。有關短暫停牌模式的詳情,請參閱《諮詢文件》/《諮詢總結》。
15. 若發行人在交易時間內要求短暫停牌,其可否在收市後發布內幕消息?如可以,發行人是否須在短暫停牌公告內註明其擬發布內幕消息的時間? 若發行人在交易時間內要求短暫停牌,其可以在收市後始發布內幕消息。我們預計發行人不用在短暫停牌公告內註明其擬發布內幕消息的時間。不過,一如上文問5所述,要求短暫停牌的發行人應該盡快備妥及刊發內幕消息公告,並無論如何須於短暫停牌實施後的下一個交易日結束前刊發有關公告。有關短暫停牌的運作程序細節容後刊發。
短暫停牌模式的影響
問題16. 短暫停牌對市場會有甚麼影響? 引入短暫停牌制度對發行人、投資者、資訊供應商及其他市場參與者都會有影響。 上市發行人
上市發行人須在向電子呈交系統遞交內幕消息公告前通知聯交所。發行人在交易時間內發布公告,需要選取「內幕消息」標題類別及其他相關標題類別
 
 
發行人須聯絡上市科,並提出書面要求,具體列明要求短暫停牌的原因。
 
內幕消息公告涉及一名或多名其他發行人,發行人須向香港交易所表明公告涉及另一發行人,該發行人也有責任分別披露有關消息
 
發行人或更傾向於交易時間內落實交易或簽署協議,繼而發出內幕消息公告。
投資者
投資者須更主動留意交易時間內發放的公告,確保得悉有關資訊而作出投資決定。
 
  
香港交易所推出短暫停牌前會聯同相關市場參與者,教育投資者認識新的安排(包括停牌及復牌的資訊發布、交易時段的盤中競價安排以及颱風及黑色暴雨期間的交易安排等)。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
參與股份及股份相關期權及期貨市場的香港交易所參與者須檢視其交易及後勤辦公室的系統及程序,評估是否需要作出改動。
    
在客戶支援方面,香港交易所參與者亦須檢視及確定其處理未完成買賣盤的程序有否在客戶協議內適當披露或反映。   
 
資訊供應商
資訊供應商將會因實施交易時段的盤中競價而收到額外資訊,交易時間內的訊息流量也可能會增加,所以其系統流程或須作出相應變更。 
  
 
上述所有類別
有關短暫停牌的詳細運作程序╱指引及系統規格將容後公布。 
  
 
問題17. A股及H股的停牌及復牌安排將如何受到影響 時,在內地市場發布的重要公告仍須在交易時間外,在當地指定報章刊登或於指定網站登載。在建議中的短暫停牌機制下,聯交所的資訊發放模式可能與內地的資訊發放模式並不一致。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所)最近刊發了一份有關在網上發布訊息及減少預先審閱公告的指引,上證所亦表示會研究長遠准許上市公司在早上、下午及黃昏時段刊發公告,最終目標是要制定一個實時披露機制。聯交所的短暫停牌政策上證所目標方向更趨一致。 聯交所會繼續與內地證券交易所就各自的資訊披露機制發展方向溝通協調,也會繼續與內地證券交易所合作,盡可能相互協調A+H股在兩地市場的訊息披露以及停牌與復牌的安排。
問題18. 短暫停牌機制推出後,現行停牌及披露原則會否有變? 短暫停牌推出後,現行停牌及披露原則不會變更。內幕消息公告若可在兩個交易日內刊發,上市發行人可要求短暫停牌(關於發行人未能在指定期間內刊發內幕消息的安排,見上文問4)。在任何情況下,香港交易所均可將任何證券的交易暫停,以維持市場秩序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實施
19. 市場參與者須為推行短暫停牌作出甚麼變更? 如諮詢文件指出,聯交所注意到實施短暫停牌(尤其是盤中競價)將導致交易所參與者需大幅改動系統及運作安排。若交易所參與者使用的是由聯交所提供的AMS終端機及/或多工作站系統(MWS),聯交所將負責相關的系統改動。現時,大概三分一的交易所參與者只使用由聯交所提供的AMS終端機及/或MWS進行交易。其餘三分二的交易所參與者則使用其內部研發及/或由系統供應商提供的交易系統。聯交所將會向交易所參與者及系統供應商提供技術支援,以準備相關的系統改動。 交所曾與主要經紀自設系統供應商的初步討論,聯交所了解到若有關系統改動是由聯交所建議,且屬強制規定,大部分系統供應商都不會向交易所參與者收費。不過,收費詳情以交易所參與者與其系統供應商簽訂的服務合約和商業安排為準。  
問題20. 短暫停牌有沒有暫定的實施時間表? 由於部分回應人士對改動工作表達關注,聯交所認為短暫停牌應與其他主要市場基建項目同步推出,以減省市場系統改動及測試工作。 聯交所將給予市場充足的準備時間;因此,短暫停牌將不會在2014年中之前實施。其中一個正在考慮的方案是,將引進短暫停牌機制納入香港交易所領航星交易平台基礎設施的推出計劃之內。聯交所將於適當時間另行公布短暫停牌機制的實施時間表。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