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下列人士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
(1) 前執行董事兼主席羅田安先生;
(2)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朱念琳先生;
譴責:
(3) 前非執行董事卓啟明先生;
(4)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蘇莞文女士;
批評:
(5) 非執行董事洪敦清先生;
(6)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偉德先生;及
(7)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高海明先生。
並進一步指令:
上述每名董事(羅田安先生及朱念琳先生除外)完成培訓。
除上述向羅田安先生及朱念琳先生所作的聲明外,聯交所亦公開譴責他們二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若羅田安先生及朱念琳先生仍留任為該公司董事,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於2012年,該公司從羅田安先生胞姐全資擁有的一家實體購買食品生產設備。該公司全額支付了1,815萬元人民幣的採購金額,但並未收到相關設備,亦沒有完成取得設備的法定所有權所需的手續。
多年來該公司任由這情況持續,採購款項於該公司2012至2018年的財務報表中均列為預付款項。該公司表示,沒有採取行動的原因之一是羅田安先生胞姐的實體陷入財政困難。
儘管知悉胞姐的實體面臨財務困難以及欠下該公司的未償還結餘總額,該公司在2017至2019年期間繼續就食品加工服務協議進一步向該實體支付了一系列預付款項。在此期間,這些服務的預付款項總額維持在約2,200萬元人民幣。
羅田安先生胞姐的業務未能脫離財務困境,並於2020年撤銷註冊。該公司撇銷了3,500萬元人民幣的設備款項及食品加工預付款項。
羅田安先生是向其胞姐的實體購買設備及採購食品加工服務一事的發起人,對有關交易負有主要責任。儘管存在利益衝突,他仍允許其胞姐的實體利用該公司獲取利益,未能保障該公司的利益及資產。
其他董事沒有對設備採購及/或加工預付款項進行監察,亦沒有就此與羅田安先生及該公司的管理層跟進。朱念琳先生亦未有配合聯交所的調查。
重要信息:
董事在處理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時,必須極其小心謹慎。他們須對公司負責,不得讓外部人士利益凌駕於公司利益之上。
所有董事均有責任維護公司利益,並應在審閱或批准交易時作出獨立判斷。他們亦必須確保公司對所進行的交易有適當的監控,並在發現風險及問題時採取行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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