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關於上海大生農業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03)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24年1月3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關於
上海大生農業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03)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24年1月5日上午9時起,上海大生農業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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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宣布,由2024年1月5日上午9時起,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予以取消。
該公司的股份自2022年2月11日起已暫停買賣。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若該公司未能於2023年8月10日或之前復牌,聯交所可將該公司除牌。
該公司未能於2023年8月10日或之前履行聯交所訂下的復牌指引而復牌。於2023年9月8日,上市委員會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取消該公司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於2023年9月14日,該公司向上市覆核委員會申請覆核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於2023年12月20日,上市覆核委員會維持上市委員會取消該公司上市地位的決定。按此,聯交所將於2024年1月5日上午9時起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已要求該公司刊發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