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並不涵蓋所有披露事項,而只是列出匯報的最低要求,以利便發行人作出披露及促進其與投資者和其他持份者之間的溝通。發行人在編備ESG 報告時,可參照或採納與發行人行業或業界有關的現有國際匯報標準或指引,但發行人應在其ESG報告中包含與《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要求的披露相當的資訊。發行人應明確指出《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要求的相當披露內容披露在何處,方法包括使用索引表引導讀者閱讀ESG報告的相關部分。
發行人可就不同的主題採納多於一項的國際ESG匯報框架。為確保ESG披露內容一致及可相互比較,發行人可在ESG報告中列明相關主題的適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