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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現已是全球關注和聚焦的議題,投資者都希望獲得更多資訊,了解氣候問題及相關政策變化如何影響發行人的資產、業務運作及財務狀況。香港交易所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ESG守則》)D部分載列優化後的氣候相關披露規定(新氣候規定),緊貼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刊發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氣候相關披露。新氣候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

根據新氣候規定,發行人須參照以下四項核心元素,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資料:

  • 管治— 發行人用於監察、管理及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管治流程、監控措施及程序;
  • 策略—發行人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策略;
  • 風險管理—發行人用於識別、評估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以及釐定當中輕重緩急並持續監察的流程;及
  • 指標及目標—發行人用於了解自己在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表現的指標及目標,包括達致所設定氣候相關目標的進度,以及法例規定須達致的目標。

香港交易所的網上培訓網頁載有新氣候規定的概覽,我們的實施指引則提供有關根據新氣候規定進行披露的實用技巧。

根據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上市公司最終將按照ISSB準則(即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氣候相關披露)的本地版本進行可持續發展匯報。因此,我們鼓勵發行人及早採納 ISSB 準則。發行人應留意,根據 ISSB 準則編備的 ESG 報告將被視為符合新氣候規定。如需進一步指引,發行人可參考有關編備ISSB可持續信息披露的網上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