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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ESG

ESG的發展不斷演變,與時並進。發行人要切合各方持份者的期望,亦必須不斷學習、自我增值,精益求精。這裡我們嘗試列舉一些發行人在ESG方面可資借鑑的良好做法,鼓勵其他發行人互相學習、樹立榜樣。重點範疇分別為:(i)董事會及管治;(ii)重要性評估;(iii)氣候變化與TCFD;(iv)持份者參與;及(v)社會事宜。選取這些範疇參考了國際主要可持續匯報框架及持份者回應,亦對應着香港交易所2019年ESG諮詢中的重點。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其中一個主要目標,是在2025年或之前要求相關行業按照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TCFD)的框架,就氣候相關資料作出披露。有見及此,今後我們審視ESG匯報制度時,將特別着重董事會管治及氣候變化相關議題。

我們參考了證監會的公眾股東權益小組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意見以及平日與持份者接觸溝通所收集到的意見,再從中選出有關事例。請注意,並非所有例子都適用於所有公司及情況,發行人不應在其報告中「復製及貼上」例子中所用的字句,以避免缺乏實質性和沒有意義資訊的低效率樣板匯報。每一個例子都可讓我們看到相關公司背後的考量,以及可以怎樣提高披露資料的價值。此外,特別指出個別公司哪些方面匯報得宜並不能視作對其報告的整體評核。所有例子不過旨在具體示範何謂良好做法,希望有助推動發行人的資料披露更高質、更有用。


董事會及管治
將重要 ESG 事宜納入發行人營運策略有助於更好地管理風險,從而實現業務的可持續性和提高長期抗逆力。 董事會對 ESG 事宜的有力監督和管理可以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並改善公司獲得資金的渠道。 投資者對公司管理重要 ESG 事宜背後的系統、管治架構和公司文化等資訊的需求越來越大。《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規定發行人須披露發行人的ESG管治,包括:董事會對ESG事宜的監督;其ESG管理方針及策略;以及董事會如何按ESG相關目標檢討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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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評估
重要性是指董事會釐定ESG事宜孰輕孰重的門檻(如對投資者和其他持份者十分重要,有關事宜便應予匯報)。發行人就其識別和評估重要ESG風險的流程作全面描述,可反映其為回應投資者在ESG事宜上的關注作出的努力及承擔。《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規定,發行人須列明公司識別重大ESG事宜的程序和準則,以及所進行的持份者參與活動(如有)的過程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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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與TCFD

隨着世界各地都關注到氣候變化的問題,投資者亦要求公司提供更多資料,闡述氣候議題及相關政策變動會如何影響到發行人的資產、業務營運及財務情況。香港交易所在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已加入TCFD就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建議的重要元素,例如董事會監督ESG事宜、就若干環境主要績效指標制定目標以及披露重大氣候相關議題的影響等。由於相關行業必須在2025年或之前按照TCFD框架就氣候相關資料作出披露,上市發行人宜盡早行動,按TCFD建議作出氣候相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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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份者參與
發行人宜積極主動接觸各方持份者,才有望與時並進,甚而超前部署,準備好應對不同ESG事宜可帶來的風險或威脅。《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規定,發行人識別出來的重要持份者須加以描述,並細述其持份者參與方面工作的過程及結果。由於不同持份者團體各有不同意向及觀點,發行人宜逐一披露他們的主要關注點以及發行人的相應回應。持份者參與所得到的意見不僅限於ESG事宜,因為與持份者溝通可能涵蓋與公司業務和運營相關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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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宜
社會事宜對公司運營的影響不下於環境風險。 根據《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社會”和“環境”下的層面均為“不遵守就解釋”的條文。 發行人應考慮其自身的業務價值鏈,識別重要的社會層面,並對其作出披露。 在本節中,我們選擇了與供應鏈管理(參見 ESG 報告指引的 B5 層面)和產品質量控制(ESG 報告指南的 B6 層面)相關的實例以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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