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的香港市場將於12月25-26日休市,但衍生產品市場的MSCI 及貨幣產品將如常交易。香港市場將於12月29日照常開市。請瀏覽香港交易所日曆以了解詳細的交易安排,以及衍生產品假期交易網頁了解可供假期交易的產品。
交收服務
解釋說明
申請成為交收代理╱在外國司法管轄區連接中央結算系統
審批申請
根據《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第三十八章,香港結算可因應參與者的申請,批准參與者委任交收代理以代其使用香港結算提供的中央結算系統服務。香港結算全權酌情決定是否批准有關委任交收代理的申請,亦可在審批該項申請時,施加任何其認為合適的條件。
申請程序
申請人應填妥既定的申請表格或取消表格(只設英文版),並以郵寄或專人送遞的方式交回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結算業務結算行政及服務(地址:香港中環康樂廣場 8 號交易廣場 1 期 30 樓)。
如擬委任的交收代理來自外國司法管轄區,申請人應遵守《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第三十九章的規定。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一併提交第3904條所規定提交的法律意見。
交收服務 — 交收代理名錄
常問問題
有關委任交收代理及相關事宜的資料,請參閱常問問題。如欲垂詢,請致電中央結算系統熱線(電話:2979-7111)。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