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附表一第一部定義的專業投資者才應買賣專業債券。交易所參與者在處理客戶指令時應特別謹慎,確保該客戶適合買賣這些債券。
在接納客戶購買專業債券的任何指示前,交易所參與者須進行適當的「認識你的客戶」程序,確保該客戶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中定義的專業投資者。倘客戶是中介,以代理身份代表其相關客戶向交易所參與者落盤,則交易所參與者須確保該等透過中介經紀購買專業債券的相關客戶亦是專業投資者。
交易所參與者須實施適當且有效的辦法並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遵守《交易所規則》的上述規定。如有違反,或須面對《交易所規則》下的紀律行動。
如債務證券並非在中央結算系統內作結算,交易所參與者在為客戶在交易所進行任何買賣前,應確保已作出適當的付款及結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