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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一年期間,平均需時8.7個月完成調查一宗個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一年期間,上市科在執行聯交所的監管職能時轉介了52宗個案予其他執法機構(不包括只涉及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的轉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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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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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弧內之數字代表該年度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內的數目。 |
(2) |
調查數目涵蓋該期內由規則執行部進行調查的個案,包括結轉至該期間及於該期結束時尚未完成調查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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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個案於決定了將會採用的監管行動時為之完成調查。 |
(4) |
展開和完成調查的統計數字乃2020年起新增之項目,過往統計數字不予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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