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證並非適合所有投資者。
牛熊證涉及高風險,閣下於投資前必須清楚有關風險。相關上市檔披露相關牛熊證適用的主要風險。閣下必須考慮及瞭解該等風險。閣下亦必須能承擔有關風險,包括在財政上能承擔「最差情況」下出現的潛在損失。
一般而言,主要風險包括以下各項:
(a) 無抵押 – 牛熊證並無以發行人或擔保人(如有)的任何資產作抵押,亦無以任何其他抵押品支持。
(b) 信貸風險 – 牛熊證的持有人為發行人及擔保人(如有)的無抵押債權人,其對發行人或擔保人(如有)可能持有的任何資產並無優先申索權。投資者是基於發行人/擔保人(如有)的信譽購買牛熊證。閣下可於發行人/擔保人的網站或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他們的的信貸評級。
(c) 槓桿風險 – 牛熊證的價格通常低於掛鈎資產價格,但其價格變動程度可能遠超其掛鈎資產。雖然這些產品的潛在回報可能高於掛鈎資產的潛在回報,但在最差情況下,產品的價值或會跌至零,而持有人可能損失其全部投資金額。
(d) 限定的有效期 – 有別於股票,牛熊證設有到期日,因此具有限定的有效期。
(e) 時間值 - 若其他因素維持不變,牛熊證的資金成本將隨時間遞減,直至到期日時變為零。因此,與投資掛鈎資產比較,牛熊證應視為相對較短期的投資產品,對掛鈎資產的走勢持強烈意見者則作別論。
(f) 市場力量 – 除了決定牛熊證的理論價格的基本因素外,牛熊證的價格亦受其供求情況影響,尤其是當某一個現有系列牛熊證快將售罄而將會增發該系列牛熊證時。
(g) 成交額 – 高成交額不應被視作為牛熊證價格上升的指標。除市場力量外,牛熊證的價格受多項因素影響,如掛鈎資產的價格及其波幅、到期前的剩餘時間、掛鈎資產的利率及預期股息。
(h) 第二市場可能有限 – 流通量提供者可能是某特定牛熊證的唯一市場參與者。第二市場越是有限,閣下就越難以在牛熊證到期前將其價值變現。
(i) 影響流通量服務的操作及技術問題 – 當出現阻礙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的操作及技術問題時,其未必可提供流通量。即使流通量提供者可在該等情況下提供流通量,其在流通量供應方面的表現亦可能受到不利影響。例如:
- 買入與賣出價之間的差價或會遠闊於其正常標準;
- 流通量提供者將提供的流通量數目可能遠少於其正常標準;及
- 流通量提供者的回應報價時間可能遠超於其正常標準。
(j) 掛鈎股份的公司行動 – 公司行動影響掛鈎股份的價格繼而影響牛熊證的價格。視乎上市檔的條款,牛熊證的細則(包括換股比率、行使價等)不一定就公司行動作出調整。
若需作出調整,只會待所有必需參數得以釐定後才生效(稱為「生效日」)。
掛鈎股份除淨日至有關調整生效日期間,牛熊證的價格可能較為波動;閣下於該段期間買賣相關的牛熊證時應特別注意。此外,在該段期間到期的牛熊證將不會作出調整。
(k) 強制贖回風險 – 當掛鈎資產價格(或水平) 觸及其贖回價或贖回水平時,即發生強制贖回事件,發行人將贖回牛熊證,並將由於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提早到期。當 N 類牛熊證因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提早到期時,其派付為零。當 R 類牛熊證因發生強制贖回事件而提早到期時,持有人可收取一筆為數不大的剩餘價值,但在若干情況下或不會有任何剩餘價值。
一般來說,收回價與相關資產現價的相差越大,牛熊證被收回的機會越低,因為相關資產的價格需要較大的變動才會觸及收回價。不過,收回價與現價的相差越大,牛熊證的槓桿作用便越小。
當牛熊證被收回後,即使相關資產價格反彈,該隻牛熊證亦不會在市場恢復買賣,因此投資者不會因價格反彈而獲利。
閣下在投資有關產品前應細閱牛熊證的相關上市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