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莊家和特許證券商,統稱為莊家,為香港的交易所買賣產品市場提供流動性。
以下為證券莊家和特許證券商的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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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莊家 |
特許證券商 |
合資格產品 |
所有於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交易所買賣產品,包括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及槓桿及反向產品 |
資格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參與者證明有適合的資格,考慮因素包括交易所參與者的財務狀況、風險管理、交易記錄、電腦設備及內部保安程序(見解釋說明文件10)。
倘若證券莊家以聯號賬戶持有莊家持倉,該聯號須符合以下最少一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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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規管公司是受交易所、結算所、獨立機構或委員會所監管的機構;並被香港交易所認可
- 該聯號現時須具備及維持標準普爾A-或以上又或穆迪A3或以上信貸評級
- 不論任何時候,該公司的實繳股本最少為港幣5,000萬等值,股東出資最少為港幣1億元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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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須為交易所參與者的客戶,並必須符合下列最少一項條件:
- 已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規管之第1類或第2類活動獲證監會發牌或註冊之持牌機構,或獲與證監會已達諒解備忘錄之海外機構發牌或註冊以進行類近活動的機構
- 受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認可的監管機構所監管的持牌銀行
- 標準普爾長期信用評級維持A-或以上,或穆迪長期信用評級為A3或以上
- 已繳足股本不少於港幣5,000萬元及股東權益不少於港幣1億元
請注意:
- 交易所參與者可就同一交易所買賣產品櫃枱為多於一家特許證券商註冊
- 特許證券商可經多於一個交易所參與者就不同交易所買賣產品櫃枱註冊
- 交易所參與者及其註冊特許證券商可就相同的交易所買賣產品櫃枱申請從事莊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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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要申請證券莊家牌照,交易所參與者須提交申請表格(表格10)、內部報告及文件,證明其具備適當資格。
下載申請表格10
下載解釋說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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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參與者須提交申請表格(表格10A)及內部報告(見解釋說明文件10A),為特許證券商申請註冊。
下載申請表格10A
下載解釋說明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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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價買賣設備 |
交易所參與者申請進入交易所買賣產品作價買賣所需的【作價買賣/莊家領航星中央交易網關】(MMOCG)時,可享折扣優惠。
下載申請表格 (只供英文版本)
下載解釋說明 (只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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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家安排 |
莊家可享有莊家待遇,但同時須履行莊家責任。
下載交易所買賣產品莊家安排 (只供英文版本)
特許證券商履行責任的表現將按其經紀代號獨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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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買賣產品類別莊家責任 |
莊家責任視乎交易所買賣產品的類別而定。
下載交易所買賣產品類別 |
交易所買賣產品補購豁免 |
證券莊家及特許證券商可透過結算參與者於正常交收日(T+2)晚上八點前為其莊家活動產生的待交付股份數額申請一天補購豁免。
詳情請參閱《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第10.3及10.4節。按此下載申請表(只供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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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獲得更多如何成為莊家的資料及莊家計劃詳情,請瀏覽有關小冊子或發送電郵至:ETFs@hkex.com.hk 或 LIProducts@hkex.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