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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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含量不小於99.99%的,帶有認可精煉廠標籤及其序列號的1公斤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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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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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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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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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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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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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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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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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貨月及後續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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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波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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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克人民幣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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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1
(香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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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日間交易時段)及
下午5時15分至翌日凌晨3時(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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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交易日
交易時間2
(香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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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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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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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一
如該日並非交易日,則以緊接的下一個交易日作為最後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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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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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交易日後第二個交易日 |
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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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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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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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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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結算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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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最後交易日最後30分鐘交易時間所有到期合約月份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成交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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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收地點 |
核准交收倉庫 |
最低交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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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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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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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香港交易所假期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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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費4
(以每邊每張合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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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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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費4
(以每邊每張合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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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12.00元 |
徵費5
(以每邊每張合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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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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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賠償徵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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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賠償徵費自2005年暫停收取,無人需要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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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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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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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交易時段將不會超過正午12時30分。該三天的交易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正午12時30分。英國、美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假期當天不設收市後期貨交易時段。
2. 聖誕前夕、新年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交易時段將不會超過正午12時30分。該三天的交易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正午12時30分。
3. 於最後交易日最後30分鐘交易時間成交,並由(i)個別市場系列的兩個買賣盤;或(ii)標準組合買賣盤與個別市場系列買賣盤在HKATS配對而產生的所有到期合約月份交易(大手交易除外)。 如最後交易日最後30分鐘交易並無有效成交價,最後結算價的釐定請參考此處。
4. 以上金額不時可予更改。
5.每張合約證監會徵費為港幣0.54元。人民幣等價金額按交易所釐定的匯率換算。
6. 投資者賠償徵費
- 如證監會刊登終止豁免公告,恢復投資者賠償徵費的生效日期(如有),將不得早於該公告刊登日期後的兩個月。
- 交易所參與者請採取所有合適的行動,包括優化HKATS應用程式介面、後勤系統、相關應用程式及運作設備,以預備在投資者賠償徵費的計算及若證監會公佈恢復投資者賠償徵費後,經香港交易所繳付投資者賠償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