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公開批評聲明
益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該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該集團」)
違反當時的《上市協議》第8(1)及11(1)段
該公司須根據:
就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而言,該公司遲至2002年8月12日及2002年8月23日才分別刊發及發送其全年業績(「2001年全年業績」)及年報(「2001年年報」)(包括經審核賬目)。
因此,該公司違反了當時的《上市協議》第8(1)及11(1)段。
違反當時的《上市協議》第8(2)段
根據當時的《上市協議》第8(2)段,該公司編製其年度賬目的結算日至其股東周年大會舉行日的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該公司到2002年9月16日才舉行股東周年大會(「2001年股東周年大會」),通過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賬目。
因此,該公司違反了當時的《上市協議》第8(2)段。
違反當時的《上市規則》第14.25(1)條
該公司於2004年3月22日刊發的報章公告中,交代其下列關連交易違反當時的《上市規則》第14.25(1)條的詳情。
華頤藥業有限公司(「華頤」)為在中國成立的中外藥業合營企業。該集團透過Korning Investments Limited(其擁有94%權益的附屬公司)及Star Wisdom Investments Limited(Korning Investments Limited的全資附屬公司)控制華頤的56.4%權益。華頤的中方夥伴為華禾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華禾」),其直接控制華頤的40%權益,並為中國藥材集團公司(「中國藥材」)擁有62%權益的附屬公司。根據在當時有關時候生效的《上市規則》,華頤及中國藥材均是該公司的關連人士。
據此,
聯交所對該公司作出公開批評,理由是該公司:
該公司已向聯交所承諾,會就上述違規事宜對其現有的財務申報、遵守規則及企業管治安排進行內部檢討。該項檢討將於三個月內完成,並由一名執行董事監察。該公司因此次檢討而須進行的任何所需變動,將於知會聯交所有關建議變動後方予執行。
更新日期 200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