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集體投資計劃的一種,透過集中投資於可帶來收入的香港及/或海外房地產項目,例如:房地產項目,例如購物中心、寫字樓、酒店及服務式公寓,以爭取為投資者提供定期收入。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以為投資者提供定期的收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大部分,甚或全部除稅後淨收益會以股息形式定期派發予投資者。根據現時香港證監會的規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股息分派比率最少須為90%。另外,投資者須留意,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供派發的數額將根據基金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因重新估值或轉手而帶來的盈虧作出調整。
香港證監會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主要監管機構,所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必須先得到證監會認可始能於證券市場上市。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基金受證監會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及聯交所發出的有關上市規則規限。
由於在香港獲認可買賣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必須於聯交所上市,投資者可以像買賣股票般於證券交易所買賣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單位。然而,基金單位的價格可能會較資產淨值出現溢價或折讓。
投資者宜查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上市文件及公告以了解該基金的詳情,有關文件可從「披露易」網頁「上市公司公告」欄目搜尋,投資者也可諮詢其證券商和投資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