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證一般按反映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與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的差額,另加發行人的資金成本的價格發行。
牛熊證設有參考贖回價或贖回水平而定的強制贖回機制。倘於觀察期 ( 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 ) 內任何時間,掛鈎資產的現貨價或現貨水平相等於或低於(就一系列牛證而言)或相等於或高於(就一系列熊證而言)贖回價或贖回水平 ,即觸發強制贖回事件,牛熊證將隨即提早終止,而牛熊證的交易將即時終止。 否則,到期時將出現以下情況:
(a) 牛證 – 就牛證而言,倘掛鈎資產的收市價或收市水平於到期時:
- 高於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閣下將收取參考該收市價或收市水平減去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後的正數,再按換股比率調整後計算的現金付款;或
- 相等於或低於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牛熊證將沒有價值。
(b) 熊證– 就熊證而言,倘掛鈎資產的收市價或收市水平於到期時:
- 低於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閣下將收取參考牛熊證的行使價或行使水平減去該收市價或收市水平後的正數,再按換股比率調整後計算的現金付款;或
- 相等於或高於其行使價或行使水平,牛熊證將沒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