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權證是一種賦予持有人權利(而非責任)的投資工具,讓持有人可於到期日或之前,以預定價格(稱為「行使價」)「買入」或「賣出」掛鈎資產。 發行人可就一系列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貨幣及商品或一籃子資產發行衍生權證。有關單一股份權證的合資格股份名單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然而,投資衍生權證並不賦予閣下於掛鈎資產或有關掛鈎資產的任何權利。目前,所有衍生權證於到期獲行使時均以現金結算。
衍生權證分為兩類:
(a) 「認購」權證,可由相信掛鈎資產價格將於衍生權證有效期內上升的投資者投資。
(b) 「認沽」權證,可由相信掛鈎資產價格將於衍生權證有效期內下跌的投資者投資。
於香港發行的衍生權證的有效期一般由6個月至兩年不等,但投資者一般於到期前進行買賣。衍生權證透過槓桿擴大閣下的投資。此舉涉及龐大契機,亦同時涉及大量風險。衍生權證的價格通常僅為掛鈎資產價格的一小部分,可提供槓桿式回報,但有關槓桿亦可能擴大閣下的損失。
衍生權證是一種特別形式的期權,投資者一如期權買家,僅可持有衍生權證長倉。這表示閣下僅可以透過買入認購或認沽權證而持有有關衍生權證的長倉,並透過出售有關衍生權證以將先前設立的有關長倉平倉,即表示閣下不可以沽空有關衍生權證。因此,閣下的最高損失將以閣下就衍生權證支付的金額加上任何交易成本(例如與閣下投資有關的經紀費)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