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新上市申請概覽
2025年受理之新申請*
主板
286
GEM
11
2025年新上市公司數目*
主板
69
GEM
-
由上市申請受理至發出聆訊文件函之間所需時間
所需營業日數中位數
29
* 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受理之新申請 / 新上市公司數目。
主板上市要求
主板上市規則第八章要求申請人具備3個會計年度的營業記錄,並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測試:
盈利測試:
  • 上市時市值至少為5億港元
  • 最近一年的股東應佔盈利不得低於3,500萬港元
  • 前兩年累計的股東應佔盈利不得低於4,500萬港元
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
  • 上市時市值至少為20億港元
  • 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為5億港元
  • 前3個會計年度的現金流入合計至少為1億港元
市值/收益測試:
  • 上市時市值至少為40億港元
  • 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為5億港元
關於其他類型公司(例如:礦業公司、生物科技公司、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及特專科技公司等) 的上市要求,請參閱《主板上市規則》及《上市申請人指南》。

關於GEM的上市要求,請參閱《GEM上市規則》。
上市流程
第一步:
發行人的準備
  • 委任保薦人及其他專業顧問
  • 盡職調查和申請文件準備
  • 必要時在保密的情況下與上市科進行預諮詢
  • 向上市科提交上市申請
第二步:
審批
  • 香港交易所接受有關申請
  • 上市科審閱申請
  • 上市委員會聆訊
  • 獲得原則上同意上市的批准
第三步:
推廣及上市
  • 推廣期
  • 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 上市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