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01年9月26日發布的新聞稿,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今天(星期三)宣布,由2001年10月4日(星期四)起,交易所參與者將按下表所示向客戶收取下列國際股票期貨合約的最低按金。有關調整乃根據結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標準按金計算方法而作出。新按金水平如下:
* 括弧內的金額為原本的按金水平:
美國股票期貨合約
日本股票期貨合約
南韓股票期貨合約
台灣股票期貨合約
期交所強調,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參與者應評估個別客戶的財政狀況,訂定實際收取的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