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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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報道(其中包括):
- 該公司主席楊斌先生(下稱「楊氏」) 失蹤;
- 楊氏涉及參與非法使用土地、逃稅及內幕交易;
- 楊氏的私人業務與上市集團之間有若干沒有披露的關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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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其發公告澄清。該公司於2002年7月12日發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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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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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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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要求該公司發公告。公告披露Wise Capital Investments Limited(該公司的控股股東,由楊氏全資擁有)向策略股東Win Joy Investments Limited及Winshare Investments Limited出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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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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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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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公告指其董事會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須予披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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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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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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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公告指其董事會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須予披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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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13日及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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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該公司行政總裁兼董事陳軍呈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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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該公司回覆指陳軍並未呈辭,仍是該公司行政總裁兼董事,並指其認為沒需要發公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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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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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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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公告指其董事會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須予披露者。
其後聯交所發現該公司2002年9月16日發公告時可能有隱瞞有關陳軍辭職這股價敏感消息。聯交所正調查事件,如有需要會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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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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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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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公告指其董事會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而須予披露者。
其後聯交所發現該公司2002年9月17日發公告時可能有隱瞞有關陳軍辭職這股價敏感消息。聯交所正調查事件,如有需要會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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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19日 |
聯交所於2002年9月19日收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通知,指示聯交所根據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第9(1)分條暫停該公司股份買賣。該公司遂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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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審閱該公司公告的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公告的草擬稿,因為其內容未有適當處理該公司2002年9月16日及17日發公告時究竟有否隱瞞有關陳軍辭職這股價敏感消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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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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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報章及其他傳媒指:
- 陳軍與該公司某人有爭執,遂向公司呈辭
- 該公司的管理層意見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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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審閱該公司經修訂公告的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該經修訂公告的草擬稿,因為其內容未有適當處理該公司2002年9月16日及17日發公告時究竟有否隱瞞有關陳軍辭職這股價敏感消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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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23日 |
該公司繼續停牌。 |
聯交所審閱該公司經修訂公告的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該經修訂公告的草擬稿,因為其內容未有適當處理該公司2002年9月16日及17日發公告時究竟有否隱瞞有關陳軍辭職這股價敏感消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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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24日 |
該公司繼續停牌。
有報章報道楊氏獲委出任北韓新義州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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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此事以及楊氏的委任對該公司的影響。
聯交所審閱該公司經修訂公告的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該經修訂公告的草擬稿,因為其內容仍未能適當處理該公司2002年9月16日及17日發公告時究竟有否隱瞞有關陳軍辭職這股價敏感消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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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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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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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連同證監會批准該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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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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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復牌。
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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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該公告指除2002年9月25日的公告外,董事會不知悉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而須予披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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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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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股份的價格及成交量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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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並要求該公司發公告。公告指楊氏出售了該公司2.37%股份,除此以外,該公司董事會並不知悉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的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而須予披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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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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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向聯交所表示,2002年9月26日及27日發出的兩份公告內容有需要澄清。該公司停牌以待發出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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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審閱該公司公告的草擬稿(下稱「公告」)。聯交所並未通過公告的草擬稿,因為其內容並沒有適當說明為甚麼該兩份公告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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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2日 |
該公司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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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審閱公告的修訂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公告的修訂草擬稿,因為其內容並沒有適當說明為甚麼該兩份公告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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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3日 |
該公司繼續停牌。
有報章報道楊氏在內地涉及拖欠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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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向該公司查詢該集團是否涉及有關指控。
聯交所審閱公告的修訂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公告的修訂草擬稿,因為其內容並沒有適當說明為甚麼該兩份公告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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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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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有報章報道楊氏已在內地被捕。該公司通知聯交所有兩名董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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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要求該公司發表公告澄清事件。該公司在2002年10月4日發表公告,表示未能與楊氏聯絡以及有兩名董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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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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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有報章報道該公司是通過造假賬取得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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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審閱公告的修訂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公告的修訂草擬稿,因為其內容並沒有適當說明為甚麼該兩份公告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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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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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有報章報道楊氏涉及違法活動。該公司通知聯交所再有兩名董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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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要求該公司發表公告,就集團有否涉及有關指控作出澄清並向外披露另有兩名董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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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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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有報章報道該公司招股章程內若干資料(包括電腦化溫室的面積及生產)可能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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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審閱該公司有關2002年10月8日提及事項的公告草擬稿。聯交所並未通過公告的草擬稿,因為該公司未能聯絡多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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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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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繼續停牌。
再有報章報道該公司招股章程內若干資料可能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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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去信該公司保薦人要求保薦人與該公司及有關專業顧問就公司招股章程內會計及其他資料準確性的問題作出回應。
聯交所審閱有關2002年10月8日提及事項的公告的修訂草擬稿。聯交所要求公告同時處理其他股價敏感事項(包括任何要求償還貸款的通知)。該公司於2002年10月10日發出公告。
聯交所正要求該公司提供公告的修訂稿,並回應其他尚未處理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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