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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載中

經修訂的停牌政策將於下星期一生效

監管通訊
市場運作
2008年3月6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四)提醒投資者,其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將於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實施上市發行人刊發股價敏感資料公告後停牌的修訂政策。

有關的修訂政策及生效日期已於2008年2月1日公布。由下星期一起:

香港上市發行人於早上6時至9時刊發載有股價敏感資料的公告後,其股份於上午交易時段可繼續買賣而毋須停牌。

上市發行人於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2時刊發任何類別公告,其股份於下午交易時段可繼續買賣而毋須停牌。

投資者宜不時瀏覽「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或至少每日早上9時及下午2時瀏覽該網站,掌握最新發行人資訊。

更新日期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