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上市規則》修訂

監管通訊
2009年2月24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上市規則》修訂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已接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董事會的批准,批准對《主板上市規則》及《創業板上市規則》(合稱《上市規則》)作出的所需修訂,以實施2009年2月12日新聞稿所載有關延長禁止買賣期的修訂建議。

根據有關規則修訂,適用於發行人全年財務業績公布的禁止買賣期將由一個月加長至60日,而半年度及其他中期業績公布的禁止買賣期則為30日,與現時禁制期一個月的規定一致。

有關規則修訂的具體條文,可見於2009年2月12日新聞稿網上版所隨附的超連結。

有關的規則修訂將於2009年4月1日起生效,取代2008年11月28日聯交所公布的規則修訂。

《上市規則》重印各頁容後派發。

更新日期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