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因應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建議每10股現有普通股送一股紅股,宣布在2009年3月17日(2009年3月18日除淨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調整當時東亞銀行所有未平倉期貨及期權合約的條款安排。
以下所載為東亞銀行期貨及期權合約調整安排的摘要。投資者如欲了解有關合約調整的詳情或對調整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本身的經紀。
投資者應注意,調整後的期貨合約及標準的期貨合約於最後交易日的現金結算數額將會按照其相應的合約乘數計算。未平倉倉盤轉移至調整後的期貨合約後,持倉數額及其他合約項目均不受影響。
東亞銀行期權
調整程序
於2009年3月17日(除淨日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東亞銀行期權系列的未平倉倉盤將作出資本調整。調整程序的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