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因應
恒基地產
建議每持有五股股份可獲發一份認股權證
,宣布在於除權日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
調整當時
恒基地產
所有未平倉期貨及期權合約的條款安排。
以下所載為調整安排的摘要。投資者如欲了解有關合約調整的詳情或對調整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本身的經紀。
恒基地產期貨
調整程序
於除權日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恒基地產
期貨合約的未平倉倉盤將作出資本調整。調整程序的詳情如下:
詳情如下:
調整項目
|
計算程式
|
備註
|
調整比率(AR)
|
(S – OD – W) / (S – OD) |
以四捨五入取小數位後4個數字 |
經調整立約成價(ACP)
|
未平倉期貨合約價 x AR |
以四捨五入取小數位後2個數字 |
調整合約乘數(ACM)
|
未平倉期貨合約價 x (1,000 股 / ACP) |
以四捨五入取小數位後4個數字 |
註:
1. |
S是指恒基地產於除權日之前一個營業日的收市價 |
2. |
OD 是指於 4月16日除息日的末期股息每股$0.7 |
3. |
W是指紅利認股權證的理論值 |
調整後及標準合約的買賣
除
權
日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未平倉倉盤將轉移至調整後的期貨合約。此外,於除
權
日當日將推出以標準合約乘數買賣的新期貨合約。於除
權
日當日及其後,可供交易的調整後及標準合約詳情如下:
合約
|
交易
代碼
|
合約乘數
(股數) |
可供交易日期
|
除權日或之後
新增期貨合約
|
調整
|
HLA
|
ACM
|
由除權日至2010年12月30日 |
無
|
標準
|
HLD
|
1,000
|
由除權日起
|
有 |
投資者應注意,調整後的期貨合約及標準的期貨合約於最後交易日的現金結算數額將會按照其相應的合約乘數計算。未平倉倉盤轉移至調整後的期貨合約後,持倉數額及其他合約
條款
均不受影響。
恒基地產
期權
調整程序
於除
權
日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
恒基地產
期權合約的未平倉倉盤將作出資本調整。
調整程序的詳情如下:
調整項目
|
計算程式
|
備註
|
調整比率(AR)
|
(S - OD - W) / (S - OD) |
以四捨五入取小數位後4個數字 |
經調整行使價
(AEP)
|
未平倉期權系列的行使價 x AR |
以四捨五入取小數位後2個數字 |
調整合約股數(ACS)
|
未平倉期權系列的行使價 x (1,000 股 / AEP) |
以四捨五入取小數位後4個數字 |
註:
1. |
S是指恒基地產於除權日之前一個營業日的收市價 |
2. |
OD 是指於 4月16日除息日的末期股息每股$0.7 |
3. |
W是指紅利認股權證的理論值 |
調整後及標準合約的買賣
於除
權
日前一個營業日收市後,未平倉倉盤將轉移至調整後的期權系列。此外,於除
權
日當日將推出以標準合約股數買賣的新期權系列。於除
權
日當日及其後,可供交易的調整後及標準合約詳情如下:
合約
|
交易
代碼
|
合約股數
(股數) |
可供交易日期
|
除權日或之後
新增期權系列
|
調整
|
HLA
|
ACS
|
由除權日至2010年12月30日 |
無
|
標準
|
HLD
|
1,000
|
由除權日起
|
有 |
投資者應注意,調整後的期權系列及標準的期權系列的合約股數並不相同。未平倉倉盤轉移至調整後的期權系列後,持倉數額及其他合約
條款
均不受影響。
有關釐定紅利認股權證的理論價程序的資料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上的恒基地產
期貨
及
期權
交易所參與者通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