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刊發《建議修訂「市值/收益測試」中有關最低股東人數規定的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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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0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五)刊發諮詢文件,建議修訂《主板上市規則》中有關「市值/收益測試」的規定。
香港交易所建議將「市值/收益測試」中有關最低股東人數的規定由1,000人修訂為300人並就此諮詢市場意見。此項測試是《上市規則》三項上市資格測試的其中一項。
主板申請人可選擇通過以下其中一項測試申請上市:
(a) 盈利測試;
(b) 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或
(c) 市值/收益測試。
若申請人通過上述第一或第二項測試上市,其股份須至少由300
名股東持有,但若選擇採用「市值/收益測試」,其股份則須至少由1,000
名股東持有。是次諮詢文件建議將此項最低股東人數規定減至300
人。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說:「是次提出此項修訂建議,主要是有市場意見認為現行的最低股東人數規定過於嚴苛,因為申請人必須吸引大量散戶及機構投資者的興趣方可通過測試。」
狄勤思續說:「另外亦有市場人士認為,對於市值高或收益大的公司,其股份至少由300名股東持有應足以確保維持一個公開市場及能吸引足夠的散戶投資者興趣。」
此項建議不會影響「盈利測試」及「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的上市準則。若建議獲採納,「市值/收益測試」的最低股東人數規定將與其餘兩項測試趨同。
諮詢文件可在香港交易所網站下載。有關人士可透過填交問卷提出其對諮詢文件所載建議的意見。
提交回應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1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