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證券登記公司總會有限公司(證券登記公司總會)今天聯合發表諮詢總結,公布在香港實行無紙化證券市場的計劃(註1)。
經諮詢後落實的無紙化運作模式,與2009年12月30日發表的聯合諮詢文件所述的模式大致相同(註2)。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先生(Mr Martin Wheatley)表示:“今次落實證券市場無紙化,不論是提高香港證券市場的整體運作效率和競爭力,以至為投資者提供適當及更完善的選擇和保障,都會向前跨進一大步。”
無紙化制度將分階段實施,投資者可靈活選擇以實物股票或無紙化形式持有證券。這項持有無紙化證券的新選擇,使投資者可以自己的名義持有證券並成為登記持有人,方便日後進行直通式交易處理程序,提升市場效率。
無紙化制度將於完成所需的法例修訂(註3),及在市場基礎設施、主要營運機構及市場參與者準備就緒後開始運作。以紙張形式持有證券的做法最終將會被取締,屆時將會再事先諮詢公眾意見。證監會亦將在2011年初就訂立新的附屬法例,以進一步詳列將如何規管無紙化運作及在當中擔當主要角色的人士,諮詢公眾意見。工作小組預期無紙化制度首階段將於2013年底實施。
工作小組就諮詢文件接獲44份意見書。回應者(註4)普遍支持無紙化建議,部分回應者亦就若干具體事項給予意見及提議,及要求澄清諮詢文件提出的運作模式的一些事宜。
工作小組致力確保市場可順利過渡至無紙化制度。有關新制度的其他運作細節,將於實施前另行公布,另外亦會安排進行適當的投資者教育活動。
備註: |
1. |
由證監會、香港交易所及證券登記公司總會的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在政府支持下於2009年成立。小組由證監會領導,負責為香港制訂市場普遍接受的無紙化運作模式,務求為投資者提供充分選擇及提高股東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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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小組在2009年12月30日發表《有關在香港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的建議運作模式的聯合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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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實行證券市場無紙化所須修訂的法例主要為《證券及期貨條例》、《公司條例》及《印花稅條例》。至於立法程序的第一步,是要刪除或約制現時強制使用紙張文件的條文,這些技術性修訂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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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次諮詢的回應者包括銀行、經紀、個別投資者、律師事務所、上市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多個專業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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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有查詢,請與證監會的麥順嫻(電話:2283 6807)或江卓嵐(電話:2840 9335)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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