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關於嘉域集團有限公司(已委任臨時清盤人)(股份代號:186)進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監管通訊
2013年7月11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通告
關於
嘉域集團有限公司
(已委任臨時清盤人)
(股份代號:186)
進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從今天起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若該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聯交所擬於6個月後(即2014年1月10日)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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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股份自2011年5月30日起停牌。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結束前,該公司提交了復牌建議。然而,由於該建議未能證明該公司將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資產以符合上市規定,所以聯交所裁定該建議為不可行。因此,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的規定,從今天起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該公司將有最後6個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復牌建議需要:
(i) |
證明其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資產以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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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刊發尚未發布的財務業績及處理審核事宜的任何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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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證明其有足夠營運資金應付復牌日期起至少12個月所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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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證明其有適當及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以履行《上市規則》規定的責任。 |
若該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聯交所可於6個月後(即2014年1月10日)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若該公司終要除牌,聯交所將再另行發出通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