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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交所推出公司董事培訓計劃

監管通訊
2016年12月9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近期進行的調查及紀律行動顯示,有部分公司董事未能積極履行董事的職責及責任,原因可能是有關董事對《上市規則》缺乏瞭解,或不重視董事所肩負的合規責任所致。

聯交所提醒所有公司董事,未能履行董事職責及責任或會受到聯交所的處分,亦可能須承擔民事及/或刑事責任。

董事培訓計劃

為確保董事履行職責,公司董事於首次接受任命時應獲得全面、正式兼特為其而設的就任須知,並持續參與專業培訓以提升及更新其相關知識及能力。

聯交所計劃於2017年第一季推出新董事培訓計劃,涵蓋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董事職責及董事委員會的角色及功能;
  •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 公司秘書(包括董事會秘書)及董事可獲得的其他支援;及
  • 首次公開招股 — 聯交所對董事(包括其委任)的要求。

聯交所擬透過網上廣播每季度安排一次培訓,希望更多公司董事參與,也方便參加者按個人進度完成培訓。

良好的企業管治

聯交所的一個重要角色是促進上市發行人(發行人)執行良好企業管治,因為此乃對發行人長遠來說能否成功的箇中關鍵之一。促進良好企業管治是個持續的過程,最終目標是提升發行人的企業管治水平。聯交所持續監察在此範疇的發展趨勢,並定期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以確保有關內容切實反映當前市場上的可接受標準和符合國際最佳慣例。

保薦人(上市前)及(發行人的)提名委員會在甄選合資格人士擔任董事會成員時有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聯交所希望他們能發揮重要作用,確保董事會的組成能因應發行人的業務要求而具備適當所需技巧、經驗及多樣的觀點與角度(包括性別多元化)。

聯交所認為,良好的做法是發行人在上市前已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讓有關人士有充分時間熟悉發行人的事務及瞭解其擔任董事的職責及責任。

香港交易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說:「有效的董事會是發行人成功的關鍵。因此,委任來自不同背景、有不同觀點、合資格、能勝任、有所承擔而兼具獨立性的人才加入發行人董事會乃至關重要。」

戴林瀚續說:「通過為發行人的董事提供指引及培訓,定期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我們希望提升董事質素,從而改善董事會運作的效率。」

註: 本新聞稿不擬提供全面的企業管治指引。有關指引詳情應參考《上市規則》,尤其是《企業管治守則》。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