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五)發表關於《企業管治守則》(《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總結(《檢討《企業管治守則》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總結》,下稱《諮詢總結》)1,並發布《董事會及董事指引》。
諮詢總結
聯交所於諮詢期2內共接獲91份3來自廣泛界別人士的回應意見。回應意見顯示諮詢文件各項建議獲得極大支持,聯交所決定下列新措施:
上述新措施將通過修訂《守則》以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落實,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董事會及董事指引
聯交所亦於今天發布《董事會及董事指引》(《指引》),協助董事更有效履行職責。新刊發的《指引》提供履行董事會及董事職責及職能的實務建議,包括董事職責及董事會效率、董事委員會、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性別多元化,以及不同投票權架構發行人的企業管治等。亦有一節特別提及公司秘書的角色與職能,尤其是將公司秘書一職外判的安排。此外,《指引》鼓勵成功上市的申請人在上市前至少兩個月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此外,聯交所去年在網上推出董事培訓計劃短片,今年將會繼續提供更多有關於董事職責的培訓短片。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說:「大部分市場人士都支持聯交所推動更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在今次的諮詢中,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性別多元化的議題最受關注」。
戴林瀚補充:「獨立非執行董事對維繫投資者信心擔當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修訂後的《上市規則》將提高獨立非執行董事委任過程的透明度,股東得以在股東周年大會投票前更瞭解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包括是否已出任其他公司的董事、所需投入的時間,以及將來可以為公司作出的貢獻等。」
戴林瀚續說:「聯交所《上市規則》中有關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條文,旨在提高董事會效能,達致更佳的企業管治,我們會在這方面繼續按最廣泛的定義去看待和處理多元化課題。我們將「不遵守就解釋」的條文提升為《上市規則》條文,要求發行人制定多元化政策,並須披露政策或政策概要,令《上市規則》更為完備。」
諮詢總結及回應人士意見以及《董事會及董事指引》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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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