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森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56)五名前任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1年6月24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
譴責:
(1) 森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56)(該公司)前執行董事辛軍先生;
(2) 該公司前執行董事、主席及行政總裁辛克先生;
(3)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曾建中先生;
(4)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莊衛東先生;
(5) 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莊學遠先生,
並進一步聲明,聯交所認為,基於上述董事未有履行其於《上市規則》下的責任,若他們之中任誰繼續留任該公司董事,亦會損害投資者利益。
上市委員會裁定這些董事未有配合上市科展開的調查,因而違反了其各自的《承諾》。
重要信息:
董事遵守其配合上市科的調查、答覆向其提出的任何問題以及向聯交所提供其最新聯絡資料之《承諾》攸關重要。董事若未有配合調查,可被施以嚴厲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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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