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中國長遠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0)一名前任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1年11月16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針對下述人士作出損害投資者的權益聲明:
該公司前執行董事羅習之先生。
除作出上述有關羅先生的聲明外,聯交所亦公開譴責羅先生。損害投資者的權益聲明指聯交所認為,若羅先生仍繼續留任該公司董事會成員,將有損投資者的利益。
羅先生曾就可能違反《上市規則》被上市科調查。上市科曾向羅先生的最後地址發出調查信函,其後亦再次去信提醒跟進。儘管上市科曾多次嘗試聯絡羅先生,羅先生並沒有回應有關查詢。
重要信息:
董事須配合聯交所有關可能違反《上市規則》事宜的調查,及回覆聯交所的查詢。他們必須向聯交所提供最新的聯絡資料。
若董事沒有回覆聯交所的查詢,可被施加嚴重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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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