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保養工程通告
香港交易所將於2026年1月10日 (星期六) 香港時間下午4時至晚上11時30分進行定期保養系統工程。保養工程期間,香港交易所旗下網站、電郵訊息提示系統及其他數據資料系統將受影響。用戶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其他服務時可能會遇到中斷或下載緩慢的情況。請您耐心等候並感謝您的諒解。
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載中

聯交所對順誠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31)及執行董事兼副主席劉宜美女士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2年1月10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評:

  1. 順誠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31);
  2. 該公司執行董事兼副主席劉宜美女士

並指令:

該公司對內部監控進行檢討。

 

 

該公司於20187月訂立的一項價值1.5億美元的投資屬於主要交易,但該公司並未遵守有關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的規定,並因此收到聯交所發出的指引信,當中強調了遵守《上市規則》的重要性。該公司於201912月出售有關投資(構成另一主要交易),但同樣未有遵守上述的《上市規則》規定。  

有關投資及出售事項均由劉女士負責。儘管她獲告知有關投資有《上市規則》方面的合規問題,但她沒有將出售事項上報董事會以供其知照並考慮《上市規則》合規方面的問題,亦未將指引信傳遞給董事會或就《上市規則》對出售事項的影響徵詢專業意見。

聯交所表示,該公司及劉女士同意接受有關紀律程序,迅速解決有關問題。

重要信息:

上市發行人一再違反《上市規則》意味著其合規表現未符應有水平,並有較大機會招致紀律行動及公開制裁。若董事會收到聯交所的監管信件,其理應作出積極而有意義的回應,包括採取任何必要的補救行動。

股東有權得知上市發行人進行的重大交易,並(如適用)參與表決。為保障公眾投資者的利益,上市發行人必須遵守《上市規則》各項程序規定。

 
有關紀律行動聲明已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