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利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26)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3年7月19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譴責:
利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26);
並進一步指令:
該公司(i)委任合規顧問為期兩年;(ii)就《上市規則》第十三、十四及十四A章對其內部監控情況展開檢討;及(iii)促使其每名現任董事各自完成24小時的培訓。
於2017年至2021年期間,該公司進行了多宗須予披露、主要及持續關連交易,但並無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及十四A章的規定及時作出披露或取得其所須的股東批准。
該公司屢次違反《上市規則》第十四及十四A章的規定。即使過往已曾發生類似違規事件,並曾被聯交所作出正式警告,該公司仍未能維持充足而有效的內部監控。
聯交所表示,該公司於早期階段已同意以和解方式處理此事。
重要信息:
發行人必須為其進行的交易設立有效評估及監控框架,以確保能妥善履行其在《上市規則》下的責任。
如發行人知悉其過往曾違反《上市規則》,必須立即採取措施解決其程序上的缺陷,以確保類似違規情況不再發生。如發行人因沒有採取足夠措施而再次違規,則更有可能被施加公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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