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綠新親水膠體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84)一名前任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4年7月4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譴責:
綠新親水膠體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84)前非執行董事郭松森先生。
並進一步指令郭先生須完成培訓。
郭松森先生作為該公司控股股東(透過一致行動協議),於2022年及2023年的禁售期內,先後於18個交易日內進行了共44宗有關該公司證券的交易。郭先生當時為該公司董事。他並未遵守《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的規定。
郭先生誤以為《標準守則》不適用於非執行董事,因此未有告知該公司有關交易的事宜,導致該公司在公告中就控股股東權益作出了不準確的披露。
聯交所告知郭先生其在《標準守則》下的責任後,郭先生承認違規。其後郭先生同意和解,有助盡早解決本紀律處分程序。
重要信息:
所有董事均須確保其遵守《標準守則》的規定,尤其是有關在禁售期內進行交易的限制。
董事向上市發行人提供合規確認及批准發行人的公告時必須小心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