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智富資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及12名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4年7月8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評:
1. 智富資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稱香港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 前執行董事兼主席許智銘博士;
3. 執行董事尼爾•布什先生;
4. 執行董事曹宇先生;
5. 前執行董事藍國慶先生;
6. 前執行董事藍國倫先生;
7. 執行董事兼主席許峻嘉先生;
8. 前執行董事徐世和博士;
9. 前執行董事任前先生;
10.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偉明先生;
11.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伍志堅先生;
並譴責:
12. 獨立非執行董事顏錦彪先生;及
13.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嚴繼鵬先生。
及進一步指令:
上述各董事須完成培訓。
於2018年1月,該公司宣布收購湛江若干地皮。在收購後一年內,該公司於其公告及財務業績中所披露的土地價值先後出現極大落差:於2017年12月、2018年6月30日及2018年12月31日,所披露的價值分別為11.5億元人民幣、80億元人民幣及31億元人民幣。
該公司於2018中期業績中所披露的土地價值飆升達七倍,促使其2018中期業績公開錄得30億港元盈利,對該公司所披露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反觀過去三年,該公司每年的全年業績不是虧損便是少於1億港元盈利。
董事依賴單單一項估值來核准2018中期業績,更沒有採取足夠措施確保他們能夠合理地信賴該估值,因此他們並未有妥善履行職責。雖然他們沒有土地估值方面的專業知識,但面對土地估值大幅躍升卻沒有徵詢估值師的意見,亦無考慮尋求第二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再者,有關該土地價值及╱或估值方法,2018中期業績的披露也未能做到在各重要方面準確完備。
重要信息:
董事處理估值事宜時必須行使獨立判斷,並確保他們能夠合理地信賴該估值。過份依賴或「照單全收」或會被視為董事沒有以應有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
董事應該小心求證,了解如何得出或計算估值,並查問估值師所採用的假設、方法及╱或可比較項目等。他們亦應該考慮諮詢核數師或尋求其他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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