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27)一名前任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4年7月11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李天海先生(李先生)發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李先生。
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李先生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上市科就李先生有否履行《上市規則》所述的董事職責和責任展開調查。李先生未有回覆上市科的調查及提醒信函。他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調查。
重要信息:
不配合聯交所調查是嚴重違反《上市規則》的行為。
董事須配合聯交所調查的責任不會因其已經辭任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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