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克莉絲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10)一名前任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4年11月14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
向克莉絲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10)前非執行董事洪敦清先生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
並進一步指令若洪先生於紀律行動聲明刊發後的14天後仍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成員,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2A.10A(2)(b)條予以取消。
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洪先生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於2022年的紀律行動後,聯交所批評洪敦清先生,並指令其完成15小時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洪先生並未符合培訓指令。
洪先生不遵守培訓指令等同嚴重違反《上市規則》。聯交所現向其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
重要信息:
任何人士如未能遵守聯交所的規定,均可能有如本個案一樣遭受最嚴厲的制裁。
在本個案中,上市委員會決定施加上述制裁及指令後,該公司於2024年10月30日宣布其董事會已通過決議案,即時撤銷洪先生的董事職位。假若洪先生於紀律行動聲明刊發後的14天後仍留任該公司董事或作為該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行事,該公司便會被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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