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發行人就年報披露規定的合規率處於高水平
- 有關放貸交易的披露及合規水平續見改善
- 聯交所就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以及按照現行規定(包括會計準則)作出的財務披露等方面的質素提出了建議
- 特別就此刊發「年報編備指引」,協助發行人編備年報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二)已完成審閱上市發行人2023財政年度的年報1,並就所得結果和建議刊發報告(報告)。
審閱過程借助了人工智能技術以提升處理大量年報內容的效率,評估發行人遵守《上市規則》關於年報披露的規定的情況。聯交所今年也延續往年做法,以主題劃分進行審閱,選定若干審閱範疇,包括:被核數師發出非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表;重大放債交易;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以及根據特定會計準則作出的財務披露等。
聯交所樂見發行人對《上市規則》及會計準則的披露規定的合規率繼續處於高水平,另外在主題審閱方面,更很高興看見發行人在重大放債活動方面的披露續有改善。不過,我們也注意到若干方面的披露仍有改進空間,報告中已列出相關的建議。
在刊發本報告的同時,聯交所亦刊發「年報編備指引」(指引),當中總結了我們歷年來審閱後提出而現仍適用的主要建議,以及適用於年報的所有《上市規則》披露規定,以期協助發行人日後編備年報。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我們很高興看到發行人就本年度審閱的範圍的合規率處於高水平且續見改善。香港交易所一直致力推動發行人良好管治水平,近日也積極優化指引材料,以期為發行人上市進程提供支援,所以,今年的報告採用了新格式,以更精簡的方式列出審閱結果和建議,希望可令發行人更容易掌握相關信息。此外,我們也特別編備指引,務求為上市發行人編備年報提供『一站式』參考資料。發行人宜善用這些文件,精益求精,繼續提升公司透明度和管治。」
有關報告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上市監管 – 上市公司 – 聯交所報告 – 有關發行人年報審閱事宜」。
有關指引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上市監管 – 上市規則與指引 – 詮釋及指引 – 指引 – 有關上市發行人的指引文件 – 10.持續責任」。
註:
- 是次審閱不包括根據《主板規則》第二十章上市的集體投資計劃所刊發的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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