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前稱慕容家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75)及三名前董事的紀律行動
監管通訊
2025年1月9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譴責:
1. 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前稱慕容家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75);
譴責下列人士並向其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
2. 前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鄒格兵先生;
3. 前執行董事吳月明先生;及
4. 前執行董事沈志東先生;
及進一步指令:
該公司須進行獨立內部監控檢討。
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上述各人若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成員可能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鄒格兵先生、吳月明先生及沈志東先生均為該公司附屬公司時尚家居的董事及/或高級管理階層。於2021年10月,鄒先生及吳先生促使時尚家居為鄒先生私人持有的公司欠第三方約人民幣2,080萬元的欠款提供擔保。事件中明顯出現利益衝突,但鄒先生及吳先生並無避免及/或管理有關衝突,也沒有促使該公司遵守適用於有關擔保的《上市規則》。
沈先生對有關擔保不知情。不過,他承認自己不熟悉該公司的運作,也沒有監察時尚家居的運作及業務決策。他未能履行其在《上市規則》下的責任,違規情況極嚴重。
重要信息:
董事必須積極關心上市發行人的業務及事務,以履行其董事職責。
董事也必須對任何潛在或實際的利益和職務衝突保持警惕,並採取適當避免/管理此類衝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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