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譴責:
(1) 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已除牌,前股份代號:6161)
向下列人士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1及譴責:
(2) 前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吳宇博士;
(3) 該公司除牌時的執行董事梁琴女士;
(4) 該公司除牌時的非執行董事凌旭俊先生;
(5) 該公司除牌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詹達堯先生;
(6) 該公司除牌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余祖德先生;及
(7) 該公司除牌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何曉斌博士。
聯交所對下列公司/人士採取紀律行動:
(i) 該公司:就其業務及復牌前景刊發不準確、不完整及具誤導成分的公告;及
(ii) 該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就其等未履行董事職責確保公告的準確性。
當時,該公司為一家長期停牌公司,其股份自2022年起已暫停買賣。該公司必須於2023年7月4日或之前(其中包括)證明其擁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支持其繼續上市及復牌,否則便會被除牌。
2023年3月3日至6月5日期間(復牌期限前數月),該公司刊發了一系列公告(公告),內容涉及其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擬開展的新保險業務以及該公司復牌前景。這些公告均經該公司當時的董事會批准刊發。
公告指出(其中包括),為支持該公司符合須有足夠業務運作的規定,其主要股東吳博士於 2023 年 2 月 28 日提出向該公司饋贈稱之為新成立的阿聯酋持牌保險公司,名為喜馬拉雅保險(喜馬拉雅)。
公告呈現出,隨著注入喜馬拉雅這家獲得阿聯酋牌照、可從事多項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該公司在不久的將來可拓展實質的國際保險業務的願景。公司據稱計劃就擬議中的阿聯酋保險業務向投資者募集大量新資金,包括擬發行40億元債券。
然而,這些公告存在重大不準確及不完備之處,且就該公司在阿聯酋開展保險業務的準備狀態給予誤導性印象。實際情況是,喜馬拉雅獲得的營業牌照和商業活動許可證僅限於沙迦出版城自由區2,而非整個阿聯酋。該營業牌照有效期限僅一年,且將於2023年7月(即首份相關公告刊發後四個月)到期。
董事最遲於2023年7月獲悉營業牌照於當月到期,但直至2023年10月才促使該公司公布實際情況。該行為進一步導致投資者無法及時準確地獲取有關該公司業務狀況與復牌前景的資料。
調查發現,儘管保險業屬於受監管行業,該公司當時對喜馬拉雅卻僅進行了初步盡職審查,既未就喜馬拉雅的監管狀況及相關牌照許可經營範圍徵詢恰當的意見。所進行的盡職審查亦不充分,不足以確認其牌照狀況、許可業務範圍、適用監管規定及營業牌照續期流程。
董事對公告的準確性表現罔顧漠視。
重要信息:
上市發行人的董事(包括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必須採取充分措施,確保發行人向公衆及聯交所披露的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為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這對於維持公平有序且信息流通的證券交易市場至關重要。任何人士若不遵守該規定,聯交所定必採取紀律行動。
本案中,聯交所强調董事罔顧漠視其職責的嚴重性。當時發行人復牌期限將至,須證明其有足夠業務營運以維持其上市地位,惟董事仍促使發行人屢次披露就發行人復牌前景而言重大不準確及具誤導性印象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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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若吳博士、梁女士、凌先生、詹先生、余先生及何博士擔任該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董事會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成員,可能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 沙迦出版城自由區是一個非金融自由區,主要服務於全球印刷和出版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