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本周迎來上市新規兩周年! 2018年4月30日,香港交易所推出上市制度改革,在《主板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中新增三個章節,首次允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及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
我們欣喜地看到,上市制度改革讓我們的市場變得越來越有活力、越來越多樣化。上市新規不僅豐富了我們的市場結構,還幫助培育了香港的生物科技投資生態圈,使香港成為了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融資中心。2019年11月,香港交易所迎來了阿里巴巴的回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在香港進行第二上市,融資額高達1,012億港元,成為當年全球最大的上市發行之一。
以下是上市新規實施兩周年以來的一些主要亮點和統計資料:
- 自上市新規實施以來,84間新經濟公司(包括醫療健康及生物科技公司)已在香港上市,共募集3,023億港元,佔同期香港整個新股市場總融資額的50.8%
上市新規背景資料:
上市新規拓寬了香港上市發行人的範圍並吸引了高增長的新興行業和創新行業公司來香港上市。《上市規則》中新增三個章節:
- 第八A章–允許具有不同投票權(WVR)架構的創新公司在香港上市;
- 第十八A章–允許不符合主板財務資格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及
- 第十九C章–為尋求在香港進行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地區公司和國際公司建立更便捷的上市途徑
註:
1醫療健康公司根據恒生行業分類系統定義,其中包括通過《上市規則》第十八A章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
22020年4月27日當日香港股票市場中醫療健康公司總市值,對比2018年4月30日當日香港股票市場中醫療健康公司總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