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現在接受擬於創業板上市的準發行人的上市申請,預期今天(星期二)公布創業板保薦人名單後,到第四季即有首家公司在創業板上市。
有意到創業板上市的準發行人必須獲得保薦,有關保薦人須符合聯交所的資格準則。上市後,發行人須續聘保薦人兩年,而保薦人會擔當顧問的角色,協助發行人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
下列30位保薦人及副保薦人已通過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的審批:
名稱
可擔任的角色
亞洲融資有限公司
保薦人
法國國家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
時富融資有限公司
副保薦人
中國光大融資有限公司
京華山一企業融資有限公司
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 (Hong Kong) Limited
道亨證券有限公司
新加坡發展亞洲融資有限公司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
匯豐投資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工商東亞融資有限公司
霸菱亞洲有限公司
J.P.摩根亞洲証券私人有限公司
怡富証券有限公司
德利佳信集團
美國雷曼兄弟亞洲投資有限公司
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
摩根士丹利添惠亞洲有限公司
東英亞洲有限公司
太平洋興業融資有限公司
百德能證券有限公司
所羅門美邦香港有限公司
寶源投資有限公司
法國興業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
大福融資有限公司
唯高達融資有限公司
Warburg Dillon Read (Asia) Limited
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創業板上市委員會也繼續考慮其他的保薦人申請。有關保薦人名單將予不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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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傳訊部
更新日期 199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