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聯交所委任上市委員會成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委任主板及創業板的上市委員會成員。
主板及創業板的《上市規則》規定,所有上市委員會成員須按年委任及退任。根據該等規則,所有現任上市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均須在今天更新,因此今天聯交所必須委任兩個上市委員會成員,即日生效。
《上市規則》規定,主板上市委員會須有25名成員,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則須有21名成員。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是兩個上市委員會的當然成員。《上市規則》並規定各委員會成員須來自交易所參與者、上市公司、市場人士和市場用家。
作出是次任命時,聯交所一方面嘗試重新委任委員會若干現任成員,令委員會的工作有連貫性,另一方面也委任新成員加入,讓委員會在處理上市事宜上有新的考慮角度。在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前提下,聯交所亦盡量增加委員會中代表投資者的成員人數。
聯交所盡可能委任有關人士同時出任兩個上市委員會的成員,令兩個委員會的成員盡量相同,藉以提高運作靈活性,以助提升上市程序的效率和效能,並確保兩個上市委員會在上市政策、規則執行及上市審批方面均能確保一致。
聯交所向一直服務並會卸任的兩個委員會的成員致謝,他們不少已出任委員會成員超過5年;此外亦期待與新任成員緊密合作。
附表載有獲委出任兩個上市委員會的成員詳細資料。
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