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 (期交所)宣布於2003年11月3日 (星期一) 起,調整交易所參與者向客戶收取下列期貨合約的最低按金。有關調整乃根據結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標準按金計算方法而作出,下表列出新按金水平。
如欲查閱現行的按金水平,請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 (http://www.hkex.com.hk)中「衍生產品市場」之下「交易資料」的期貨及期權部份。
期交所強調,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參與者應評估個別客戶的財政狀況,訂定實際收取的按金。
一個月港元利率期貨 跨期按金
三個月港元利率期貨 跨期按金
更新日期 200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