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公布黃金期貨流通量提供者、按金水平及資訊供應商訊息代碼
市場運作
2008年10月16日
就下周一(2008年10月20日)開始交易的黃金期貨合約,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公布該產品的流通量提供者、按金水平及資訊供應商訊息代碼。
流通量提供者
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已委任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寶生期貨有限公司)、時富商品有限公司及永豐期貨有限公司作為黃金期貨合約的流通量提供者,以增加黃金期貨的市價透明度及促進交易。
流通量提供者的責任為:在每個曆月至少七成的交易時間為現貨月(或與流通量提供者協定的任何其他合約月份)合約提供持續報價,所提供的買賣盤差價將不超過0.50美元及合約張數須至少達10張;或於每個曆月回應至少一半就現貨月合約的開價盤要求,所提供的買賣盤差價不得超過0.70美元及合約張數須至少達10張,報價並須於10秒內回應,且該開價盤須保留至少10秒。
有關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服務及其回報是期交所委任流通量提供者時兩者之間的商業協定。根據有關協定,由於市況可能不時逆轉,期交所的行政總裁可因應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豁免流通量提供者的部分責任。
按金水平
期交所亦已訂定黃金期貨的按金水平。下表載有交易所參與者向其客戶收取黃金期貨合約的最低按金。按金水平是根據結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標準按金計算方法釐定。
期交所強調,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參與者應評估個別客戶的財政狀況,訂定實際收取的按金。
黃金期貨的資訊供應商訊息代碼(於200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