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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關於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臨時清盤中) (股份代號:67)取消上市地位

監管通訊
2022年5月30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關於
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臨時清盤中)
(股份代號:67)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宣布,由2022年6月1日上午9時起,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予以取消。

 

聯交所宣布,由2022年6月1日上午9時起,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所述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該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3月25日起已暫停買賣,待其就一份由Glaucus Research Group所刊發報告中的指控(包括指該公司刊發的財務資料誇大了其收入及業務規模)發布內幕消息。

聯交所分別於2015年3月13日、2015年9月17日及2016年4月8日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階段。  

該公司於2016年10月7日除牌程序第三階段屆滿之前向聯交所提交復牌建議,其中所涉的收購目標公司構成《上市規則》下的反收購行動。於2022年2月18日,上市委員會認為復牌建議不再可行。因此,上市委員會認為,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第17項應用指引行使權力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合適做法。

該公司於2022年2月25日向上市覆核委員會申請覆核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於2022年5月19日,該公司撤回其覆核申請。按此,聯交所將於2022年6月1日上午9時起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

聯交所已要求該公司刊發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聯交所建議,該公司股東如對除牌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