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配合港幣-人民幣雙櫃台模式的實施,讓屬同一類別的證券可以兩種不同貨幣進行交易,並推出雙櫃台莊家機制,為人民幣櫃台提供流通量。在有關機制下,合資格莊家及流通量提供者交易可獲豁免印花稅之規則修訂。(由2023年6月19日生效) (標明修訂本)
關於配合豁免該等交易印花稅的實施的修訂。(由2020年8月1日生效) (標明修訂本)
關於刪除有關證券莊家的莊家交易獲減免部分印花稅的過時提述的修訂。(由2015年7月2日生效) (標明修訂本)
關於促進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實施的修訂。(由2014年11月17日生效) (標明修訂本)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