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劇波動的市場」指當金融市場於短時間內經歷不尋常的價格變動及高波幅水平的情況,有關情況可導致風險及不明朗因素驟增,並可能影響發行人的對沖能力。
舉例而言,該等情況可能包括:
(a) 金融動盪 – 與金融動盪相關的異常波動情況 – 例如,於雷曼兄弟於2008年9月破產後期間以及2010年5月6日發生的「閃電崩盤」(“flash crash”)(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於當日經歷最大單日跌幅);及
(b) 掛鈎資產的不穩定性 – 發生導致掛鈎股份或指數的單日市價出現重大波動及 /或掛鈎資產的流通性在極短時間內嚴重下降的事件 ─ 例如,日本於2011年3月11日發生地震,導致日經指數於緊接期間大幅下挫,以及令有關牛熊證價格出現波動。
上述僅為急劇波動的市場事件的可能例子。視不同情況而言,某些市場事件或會觸發市調機制而可能引發急劇波動的市場。
一般而言,當掛鈎資產的價格於短時間內急劇轉變時,流通量提供者更加難以立刻提供報價。
市調機制為於個別產品層面應用的動態價格限制模式。若價格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偏離超過預定的百分比,有關產品須在一個五分鐘的冷靜期內於價格限制範圍內進行買賣。這可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提供一個時段讓市場參與者重新審視他們的策略。這亦有助於在市場波動的情況下重新建立有秩序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