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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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修訂
敬啟者:
《創業板上市規則》中有關「公眾持股量的規定」及「會計準則」的修訂
《創業板上市規則》第七、十一、十六、十八及二十五各章以及附錄一A部及B部已作出相應修訂以便上述各項內容生效。上述規則的修訂即時生效。現謹附上《創業板上市規則》重印各頁連同存檔指示。
監察事務處高級執行總監
霍廣文 謹啟
1999年11月17日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9日